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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津巴布韦共和国政府关于互免持外交、公务护照人员签证的谅解备忘录》于2014年11月12日生效。备忘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持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公务护照的公民和津巴布韦共和国持有效的津巴布韦共和国外交、公务护照的公民,在缔约另一方入境、出境或者过境,自入境之日起不超过60日,免办签证。持公务普通护照和普通因私护照的中国公民入境津巴布韦需办理签证。

自2018年7月1日起,津巴布韦对短期赴津旅游的中国公民实行落地签证政策。该政策仅针对短期访客,适用于津所有入境口岸。申请条件包括:持剩余有效期6个月以上的护照,往返机票、酒店订单或有效邀请函,在津口岸填写申请表。费用为60美元。

中国公民因工作、留学、定居等事宜赴津仍然需要遵照津移民法规申请特定类型签证,中国公民可在津驻华使馆办理或持落地签入境后在津移民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具体事宜可咨询津驻华使馆。


根据津巴布韦海关规定,出入境者须填写海关申报表,如实申报所携带的物品。海关人员有权检查旅客的行李,如发现超量或违禁物品不报,将被罚款、没收物品,甚至监禁。海关规定,在津停留30天以内的入境者可携带不超过1万美元外币和250美元的免税品,入境时必须申报。不得随身携带酒类及其它液体物品。携带物品超过规定的数额,海关将按规定对超出部分征收海关税。出关时可携带外币,但不得超出入境时申报的数额。

需特别提醒的是,在津工艺品商店随处可买到象牙制品等,我国因加入相关国际公约,严禁携带各国海关禁止进出口的物品(其中包括各种象牙和犀牛角及其制品)入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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