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利须知
目前,利比亚安全局势依然严峻复杂。武装冲突、绑架勒索、抢劫、恐怖袭击等案件仍时有发生。中国驻利比亚使馆暂时关闭,目前,使馆留守组在突尼斯办公。
外交部和中国驻利比亚使馆留守组提醒中国公民近期暂勿前往利比亚,当地的中国公民和机构应及时撤离。
鉴于上述地区的特殊情况,如中国公民在暂勿前往提醒发布后仍坚持前往,有可能导致当事人面临极高安全风险,并影响其获得协助的实效,因协助产生的费用由个人承担。
关注有关网站,获取最新信息:
中国外交部:http://www.mfa.gov.cn
中国领事服务网:http://cs.fmprc.gov.cn/
中国驻利比亚大使馆:http://ly.chineseembassy.org/chn/
入境签证
根据2011年利比亚《临时宪法声明》规定,原利比亚出入境等领事管理法规,除已作必要修订外,仍继续沿用施行。
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入境利比亚,须事先办妥入境签证。申请人可联系利比亚担保人(邀请方)协助办理有关签证申请。具体要求可咨询利驻华使馆(联系方式见利驻华使馆栏目)。
申请旅游、过境或商务签证的,由利比亚担保人(公司)向利移民局提出;申请工作签证的,由利担保人(公司)向利内政部及移民局提出。签证申请一经批准,由利驻华使领馆统一受理颁发。
记者签证须事先通过利驻华使馆提出采访要求,申请由利比亚“外国媒体局”(Foreign Media Department)批准。
持以上相关签证者,限由首都的黎波里和班加西机场入境。与突尼斯和埃及接壤的陆路口岸暂不对外国人开放。人员出入境利比亚需接受利海关、边防检查。
入境后,如需办理利比亚签证延期,可向利比亚移民局提出申请。因逾期滞留需要办理签证延期出境的,需交纳一定费用和罚金后方可离境。
有关利比亚签证政策、具体要求可咨询利驻华使领馆,或参阅利旅游服务公司网站http://www.temehu.com/touristvisa.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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